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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关于做好2006年度职教中心毕(结)业生技能鉴定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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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07
【实施日期】 2006-03-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咸阳市关于做好2006年度职教中心毕(结)业生技能鉴定考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教中心: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毕(结)业生安置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06年度职教中心毕(结)业生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一、鉴定(考核)对象、等级和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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