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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内江市第二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内府函〔2006〕15号
【发布日期】 2006-03-07
【实施日期】 2006-03-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内江市第二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的通知
(内府函〔2006〕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为切实保护好我市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源,经市五届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静宁寺等十处文物点确定为我市第二批市级重点文物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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