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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2006年开展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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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明政办〔2006〕23号
【发布日期】 2006-03-07
【实施日期】 2006-03-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2006年开展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06〕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  根据省政府关于在主要城市开展“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的统一部署,为更好地维护消费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三明市2006年开展“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径向市工商局反映。
 
二○○六年三月七日
 
三明市2006年开展“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方案
 
  根据省政府《福建省主要城市2006年开展“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方案》,为推进我市2006年开展“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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