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2006年开展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06〕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关于在主要城市开展“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的统一部署,为更好地维护消费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三明市2006年开展“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径向市工商局反映。 二○○六年三月七日 三明市2006年开展“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福建省主要城市2006年开展“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方案》,为推进我市2006年开展“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