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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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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西安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06〕40号
【发布日期】 2006-03-07
【实施日期】 2006-03-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有效惩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近年来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的部署,深入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全面清理各类开发区,结合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开展土地执法检查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土地违法案件,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土地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但同时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在国土资源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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