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9号)精神,为做好我市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面向各条战线和社会各个阶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保证质量,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通过评选表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激励和鼓舞全市人民为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徐州作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