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2006-2010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研究院,省健康教育所: 为了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保证《陕西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2-2010年)》(陕政办发(2002)15号)(以下简称《规划》)总体目标及工作指标的实现,根据《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2006-2010年实施计划和我省《规划》2002-2005年实施计划的进展情况,特制定我省《规划》2006-2010年实施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七日 《陕西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2006-2010年实施计划 为保证《陕西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2-2010年)》(陕政办发[2002]15号)(以下简称《规划》)总体目标及工作指标的实现,根据《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2006-2010年实施计划和我省《规划》2002-2005年实施计划的进展情况,特制定我省《规划》2006-2010年实施计划。 一、目的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陕西省结核病防治规划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减少结核病的患病和死亡,提高全人口健康水平,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目标及工作指标 (一)目标2006-2010年全省发现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人4.5万;涂阳肺结核患病率和结核病死亡率在1990年的基础上各下降一半。 (二)主要工作指标1、全省以县(市)为单位,保持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 DOTS)覆盖率100%;2、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至少在70%及以上;3、新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保持在85%及以上;4、到2010年,医疗机构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达100%;5、到2010年,发现的耐多药结核病人接受治疗率达90%;6、到2010年,符合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结核/获得性免疫缺陷病毒双重感染病人,其治疗率达80%以上;7、到2010年,流动人口肺结核病人的接受治疗率达90%以上;8、到2010年,村医结核病防治技术培训率达90%;9、到2010年,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达80%。 三、指导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施结核病控制策略。 (二)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 (三)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及多渠道筹资的原则,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保证结核病防治经费。 (四)加强结核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确保足够的人员和设施,满足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需求。 (五)对肺结核病可疑症状者实行免费检查,对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免费提供国家统一方案的抗结核药物。 (六)对贫困地区给予重点技术援助和经费倾斜。 (七)积极有效地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活动。 (八)提高DOTS实施质量,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九)建立激励机制,落实结核病报病补助和病人管理补助。 四、主要技术策略 (一)建立由结防机构、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的结核病控制服务体系,共同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 (二)以因症就诊、转诊和追踪作为肺结核病人的主要发现方式,以痰涂片为主与X线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法,因地制宜地开展乡镇卫生院结核病痰涂片检查点工作。 (三)对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实施国家统一化疗方案,对涂阳病人实施全程督导,对涂阴病人实施强化期督导。 (四)加强痰涂片室间质量控制工作,逐步开展痰培养工作。 (五)建立健全抗结核病药物供应管理系统,保证药品质量,确保药品及时供应。 (六)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和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开展结核病监控与评价工作。 (七)制定全省结核/获得性免疫缺陷病毒双重感染的实施计划,并逐步实施。 (八)制定全省流动人口结核病控制工作实施计划,并逐步实施。 (九)开展特殊人群的结核病防治工作。 (十)与妇联等多部门合作,实施中国结核病健康促进策略。 (十一)积极开展应用性研究工作。 五、主要行动及措施 (一) 加强政府承诺1、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每年召开1次工作会议,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对全省规划进展情况定期审议、督导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 2、市、县级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结核病控制工作的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审议本级的结核病控制计划,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将结核病防治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落实到位。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各级结核病防治人力资源发展计划,提出具体的目标和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发展计划配齐人员,提高人员专业素质。4、加强经费的使用和监管,做好各年度经费预算的工作计划。5、各市县要制定本级结核病防治规划2006-2010实施计划。 (二) 落实病人发现的各项措施1、各级医疗机构(包括结核病专科医院、厂矿企业医疗单位、个体诊所)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有关文件的要求,做好结核病人的发现、疫情报告、网络直报和转诊工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2、对传染病网络直报中未到结防机构就诊的肺结核病人进行追踪。3、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结核病痰涂片检查点的检查和质量控制。4、开展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检查。5、在结核病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中开展病人发现工作。6、配合教育部门在各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积极开展结核病控制工作。 (三)实验室工作1、加强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实验室的建设,促进和提高对市县级实验室质量控制和技术指导。2、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要按照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开展实验室室内和室间质量控制。全面推广新的实验室室间质量保证体系,确保痰检质量。按照实验室室间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加大对实验室工作的督导力度,保证督导质量。3、加强结核病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改善各级结核病实验室工作条件,逐步达到国家所要求的生物安全标准。4、根据工作需求,逐步开展痰结核菌分离培养,逐步开展药物敏感性实验。 (四)提高病人治疗管理质量1、对涂阳病人采用以医务人员为主的全程督导治疗;对涂阴病人实行强化期督导治疗。2、各级结防人员要严格按《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的要求,开展对结核病治疗管理督导与访视。切实落实全程督导化疗的措施,确保病人做到全程规律服药,及时了解病人痰菌变化情况。3、要密切关注病人的治疗情况,对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要给予及时处理。 (五)监控与评价1、认真执行全国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完善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要积极开展督导工作,规范督导方法,提高督导质量。3、充分利用各种监测资料,指导结核病防治工作,对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价。 (六)药品供应与管理1、做好药品计划、供应、调剂,保证不间断供药。2、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抗结核药品管理手册》有关要求,各级要加强药品的使用与管理,防止药品过期,造成浪费。 (七)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1、实施《中国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策略》,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促进活动。2、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利用“3、24”世界结核病日,针对不同的目标人群,开展健康教育活动。3、充分利用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材料资源库,开展经常性的健康教育活动。4、2006年和2009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