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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工会联系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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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宿迁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宿政办发〔2006〕30号
【发布日期】 2006-03-07
【实施日期】 2006-03-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工会联系意见的通知
(宿政办发〔2006〕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工会联系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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