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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防空建(构)筑物备案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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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渝规审发[2006]14
【发布日期】 2006-03-07
【实施日期】 2006-03-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人民防空建(构)筑物备案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民防空建(构)筑物(以下简称人防建(构)筑物)的管理,根据《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和已建各类人防建(构)筑物的备案登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公共建(构)筑物的备案登记管理工作。
  区、县(自治县、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民防空单位建(构)筑物的备案登记管理工作。
  第四条 新建、扩建、改建人防建(构)筑物所有权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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