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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自治区金融办广西证监局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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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06〕28号  
【发布日期】 2006-03-07
【实施日期】 2006-03-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自治区金融办广西证监局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金融办广西证监局贯彻落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以下简称《通知》)(桂政发[2006]4号)精神,提高我市上市公司质量,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 《通知》精神,及时解决我市上市公司在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推动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水平;同时,综合利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营造有利于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外部环境,支持和督促我市上市公司提高质量,做优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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