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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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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办[2006]32号
【发布日期】
2006-03-07
【实施日期】
2006-03-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望遵照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七日
新乡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新乡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
一、凡在市规划区及小店工业园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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