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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光市基本建设项目行政性和服务性收费减免暂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明政[2006]9号
【发布日期】 2006-03-07
【实施日期】 2006-03-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明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光市基本建设项目行政性和服务性收费减免暂行办法的通知
(明政[2006]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明光市基本建设项目行政性和服务性收费减免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二○○六年三月七日

明光市基本建设项目行政性和服务性收费减免暂行办法

  为统一基本建设项目收费减免标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收费减免程序,确保基本建设项目收费减免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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