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宜政办发〔2006〕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园区、雷河发展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是全市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为确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现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办、区)及市政府各部门。各地各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积极协调配合,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二○○六年三月八日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06年主要工作任务的分解意见 一、2006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41.25亿元,增加3.75亿元,可比增长10%(责任领导:陈万波,责任单位:各镇办区、市政府各部门)。 2、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56亿元,其中国税完成1263万元;地税完成5884万元;财政完成8495万元(责任领导:何飞,责任单位: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增加1.66亿元,增长20%(责任领导:何飞、罗兴斌,责任单位:发展计划局)。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5亿元,增加2.15亿元,增长12%(责任领导:黄平用,责任单位:统计局、经贸局)。 5、外贸出口2300万美元,增加480万美元,增长26.3%(责任领导:罗兴斌,责任单位:外经局、发展计划局、国税局)。 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00元,增加400元,增长7.4%(责任领导:何飞,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 7、农民人均纯收入3768元,增加213元,增长6%(责任领导:罗兴斌,责任单位:各镇办区、农业局、畜牧局、水务局、乡镇工业办、林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