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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组织开展营造义务植树主题林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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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佛府办[2006]61号
【发布日期】 2006-03-08
【实施日期】 2006-03-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组织开展营造义务植树主题林活动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推动我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改善和优化生态环境,共建绿色佛山,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06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佛办发电(2006)16号)的要求,我市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广泛组织开展营造义务植树主题林活动。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营造义务植树主题林工作
  营造主题林活动是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又一新形式,是形成“领导带头、全民参与”的植树活动高潮的有效途径,也是贯彻落实黄龙云书记提出的“每年义务植树100万株以上”指示精神的有力保障。为此,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真抓实干,积极支持和参与全民植树绿化活动,切实抓好营造义务植树主题林活动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今年全民植树绿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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