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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关于2006年公交线路经营权考核的实施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08
【实施日期】 2006-03-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关于2006年公交线路经营权考核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各相关区(县)政府交通主管部门:
  公交线路经营权管理是公交行业管理的重要手段。加强和完善公交线路经营权管理,是适应“三位一体”改革,尽可能发挥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各自作用的需要,也是全面提高公交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需要。根据《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线路经营权管理规定》,现对2006年线路经营权考核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考核原则
  1、突出重点。线路经营权考核指标以服务供应、安全运营及年度重大管理事项的落实为考核重点,体现“社会监督、行业监管、企业自律”的考核原则。
  2、适度调整。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和市场监管需要,确定年度线路经营权考核指标,并在年初予以公布。指标项目可根据管理需要适当增减,但应尽可能保持连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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