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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朝政发[2006]9号
【发布日期】 2006-03-08
【实施日期】 2006-03-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朝政发[2006]9号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京政发[2005]20号)要求,我区将于2006年开展朝阳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本次农业普查是继2004年全国经济普查、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后又一次大型的国情国力调查。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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