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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办发〔2006〕19号
【发布日期】 2006-03-08
【实施日期】 2006-03-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6〕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当前,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畜禽疫情时有发生,存在爆发流行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疫情的可能,甚至存在人感染重大动物疫病的危险。为了切实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促进全市畜牧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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