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重庆煤监局市监察局关于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工作监察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煤监局、市监察局《关于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工作监察考核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八日 关于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工作监察考核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