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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逾期未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依法实施关闭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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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2006〕16号
【发布日期】 2006-03-08
【实施日期】 2006-03-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逾期未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依法实施关闭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32号)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司函危化字(2005)40号)精神,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协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了认真排查、摸底、核实,确定了未在规定时限内(2005年12月31日前)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7户企业(名单附后),已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关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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