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搞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陇政办发〔2006〕20号
【发布日期】 2006-03-08
【实施日期】 2006-03-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搞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6〕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  春季是动物防疫的关键季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电视电话会议、省动物防疫工作会议和全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预防和杜绝动物重大疫病在我市发生,确保全市草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政府决定,从3月15日至4月30日集中开展全市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把动物防疫工作摆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