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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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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北政发〔2006〕10号
【发布日期】 2006-03-08
【实施日期】 2006-03-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
北政发〔2006〕10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保障我市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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