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乌鲁木齐市创建宜居社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乌鲁木齐市创建宜居社区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三月九日
乌鲁木齐市创建宜居社区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我市社区工作整体水平,加快宜居社区建设,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根据市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和乌鲁木齐市城市建设工作会议关于加强创建宜居社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创建理念,逐步形成各区人民政府主导,街道办事处主管,各社区居委会实施,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创建机制。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改善社区环境,完善社区功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用2—3年的时间,把我市的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的宜居社区(2006年创建100个宜居社区)。为实现建设“亚心之都、国际都市、商旅名城、宜居城市”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我市宜居社区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乌鲁木齐市宜居社区创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乃依木·亚森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王新华 市委常委、副市长 阿不都热依木·阿不力孜 市委常委 隋吉平 副市长 冯瑞玉 市政协副主席、市建委党组书记 冯 旗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李宏斌 市建委主任 乔 泉 市市政市容局局长 嵇广江市林业(园林)局局长 张 晨 市环保局局长 艾沙江·买买提 市城市交通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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