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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扬州高宝邵伯湖湿地保护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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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扬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扬府办发〔2006〕24号
【发布日期】 2006-03-09
【实施日期】 2006-03-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扬州高宝邵伯湖湿地保护区的通知
 
 
宝应县、高邮市、江都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高邮湖、宝应湖和邵伯湖是我市重要的湿地资源,其中,高邮湖已列入国家重要湿地保护名录。这些湿地不仅担负着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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