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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档案资料管理的通知》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沈阳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沈地税函[2006]40号
【发布日期】 2006-03-09
【实施日期】 2006-03-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档案资料管理的通知》通知
沈地税函[2006]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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