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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驻市政府办证服务大厅办理事项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景府字[2006]25号
【发布日期】 2006-03-09
【实施日期】 2006-03-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驻市政府办证服务大厅办理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省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把我市各类公共资源的配置统一纳入市政府办证服务大厅运作,实行“一楼式办公、一站式服务”,切实把市政府办证服务大厅建设成为运作规范、高效快捷的服务窗口和便民中心,成为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综合平台。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05)5号)和《关于印发景德镇市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统一联合集中办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景府字(2005)46号),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全市各类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2006年4月15日前全部进驻市政府办证服务大厅办理。请市政府各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好进驻的各项工作。珠山、昌江两区行政服务事项归口纳入市政府办证服务大厅市直部门窗口集中办理。
  现将应进驻市政府办证服务大厅的部门单位和办理事项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三月九日
应进驻市政府办证服务大厅的部门单位和办理事项
  1.市发改委(9项)
  (1)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基本建设项目核准;
  (2)建设项目招标事项的核准(重点工程);
  (3)政府出资(含国债项目)的投资项目审批、竣工验收;
  (4)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审批;
  (5)国外贷款项目审核;
  (6)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审查;
  (7)收费许可证核发、年审;
  (8)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初审;
  (9)权限内监管的商品价格和经营性收费标准审批。
  2.市教育局(5项)
  (1)民办学校的设立、变更、终止;
  (2)民办学校聘请校长、变更举办者核准;
  (3)教师资格认定;
  (4)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
  (5)地方教育附加征收。
  3.市公安局(21项)
  (1)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
  (2)旅馆业、典当业、刻字业等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3)船舶户牌和户口簿的核发;
  (4)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
  (5)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6)民用枪支许可;
  (7)举办水上重大活动的审核;
  (8)水上加油设施的设置审核;
  (9)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
  (10)爆炸物购买、运输许可证核发;
  (11)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
  (12)临时存放爆炸物审批;
  (1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合格证核发;
  (14)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核发;
  (15)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核发;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核发;
  (17)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核发及签注;
  (18)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核发及签注;
  (19)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核发及签注;
  (20)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
  (21)雕刻公章审批。
  4、市交通警察支队(2项)
  (1)电子监控技术处理交通违章及摄像通告收费;
  (2)设置公共停车场审批。
  5、市消防支队(3项)
  (1)建筑(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消防验收;
  (2)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3)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
  6、市民政局(9项)
  (1)社会团体登记;
  (2)民办非企业登记;
  (3)建设公墓初审;
  (4)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5)老年优待证核发;
  (6)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审批;
  (7)收养登记;
  (8)新办福利企业审核;
  (9)福利企业年检认证。
  7、市财政局(9项)
  (1)会计从业资格审批、年检;
  (2)会计代理记帐机构执业资格审批;
  (3)契税征收(契证工本费)及减免审批;
  (4)财政贴息项目审批;
  (5)教育、科技、文化专项经费审批;
  (6)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初审;
  (7)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事项审批;
  (8)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
  (9)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发售。
  8、市劳动保障局(10项)
  (1)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民办学校设立审批;
  (2)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设立审批;
  (3)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4)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5)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6)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证核发;
  (7)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核发;
  (8)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
  (9)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优惠证核发;
  (10)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自主创业小额贷款审批。
  9、市国土资源局(8项)
  (1)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建设用地许可;
  (2)改扩建建设项目用地审批;
  (3)矿产资源开采审批;
  (4)矿山企业承包、租赁经营审批;
  (5)临时用地审批;
  (6)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准;
  (7)土地权属登记;
  (8)土地他项权利登记。
  10、市规划局(7项)
  (1)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4)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审批;
  (5)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
  (6)城镇体系规划审批;
  (7)拔地钉桩、建筑物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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