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4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字体:
【发布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01
【实施日期】 2005-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宪法法律
【法规类别】 行政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4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颁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5年7月1日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04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和审计署审计长李金

      华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0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04年中央决算(草案)》和中央决算的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04年中央决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04年中央决算》。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