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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2006年天津市劳动保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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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天津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津劳办〔2006〕59号
【发布日期】 2006-03-09
【实施日期】 2006-03-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2006年天津市劳动保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津劳办〔2006〕59号


局属各单位,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天津市《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经唐延芹局长和孔长起副局长批示同意,现将《2006年天津市劳动保障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三月九日

 
2006年劳动保障法制工作要点
 
 
  2006年是实施劳动保障“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对劳动保障法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法制体系,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少数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推动劳动保障工作在依法行政的轨道上稳步前进。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工作思路
  指导思想:劳动保障法制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调研为基础,以服务为宗旨,紧紧围绕2006年劳动保障工作要做的十件实事,以宣传贯彻“两法”(促进就业法和劳动合同法)、制定和修改“两条例”(职业教育条例和养老保险条例)、完善“五险”政策、支持国有企业改制为工作重点,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构建和谐天津提供良好的劳动保障法制环境。
  基本工作思路:积极贯彻经济发展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并重的原则,想问题、定政策从弱势群体和中低收入群体利益出发,兼顾公平与效率,实事求是。强化劳动保障立法前期调查研究。在课题调研和信息传导方面,努力做到信息来源的广泛性与准确性相结合,以调研成果的可行性带动法规政策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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