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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税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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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国税进[2006]15号
【发布日期】 2006-03-09
【实施日期】 2006-03-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国税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进[2006]15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6]2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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