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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大力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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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深教〔2006〕75号
【发布日期】 2006-03-09
【实施日期】 2006-03-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大力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深教〔2006〕75号

  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小学生,由于社会、家庭、学校以及学生自身等多方面原因,在成长过程中存在不少心理困惑与烦恼,直接影响学生全面和谐发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认清现代社会发展特点,切实抓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当今处在经济社会急剧转型时期,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人们的工作节奏、生活方式、价值取向、社会心理等都由于“社会震荡”产生一些变化。而中小学生正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阶段,生理与心理成熟具有不同步性,再加上社会阅历和生活经验不足,又面对观念转变、社会竞争和升学压力等问题,使得他们的心理活动较不稳定,容易产生焦虑和挫折感,发生一些在人际关系、情绪稳定性、人格构建和学习适应等方面的心理问题。特别是现在的独生子女,占相当比例的孩子,受到家长过多的保护,缺乏应付困难与挫折的心理准备,意志薄弱,感情脆弱,心理承受能力偏低,再加上缺乏心理卫生知识,缺乏心理调节能力,一旦面临挫折与烦恼,往往痛苦不堪,甚至极个别的会产生轻生行为。因此,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二、 营造有利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环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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