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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本政办发〔2006)22号
【发布日期】 2006-03-09
【实施日期】 2006-03-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三月九日
本溪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工作部署,努力营造整洁有序、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加快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在2005年基础上,今年继续以治乱为重点,进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使市容环境逐步达到国家卫生城标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综合整治重点内容
  (一)道路环境整治
  1.示范路:解放路(含站前广场及周边路、八卦路)、峪明路、胜利路。
  2.重点整治路: 市府路、东明路、人民路、广峪路、水塔路、平山路、解放二路(市财政局-本溪供电公司路段)、永丰商业区及周边路、环球商场和商业大厦及周边路、长江购物广场及周边路、北光路、西芬路、彩屯路、本溪人广场及周边路。
  3.市房产局组织产权单位,对解放路、胜利路、人民路、八卦路两侧的陈旧楼体进行粉饰。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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