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内府办发〔2006〕24号) 各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意见》(国办发[2004]7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29号),进一步理顺关系,强化职能,落实责任,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结合内江实际构建“企业负责,属地监管,上级督查,国家监察”的工作格局,促进全市煤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现就完善我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全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煤矿安全监管、监督职责 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