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客运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期工作总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而农村公路、客运网络化建设又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有机组织部分。近年来,各级政府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支农惠农的实质性举措,积极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要求和全市“十一五”规划,我市农村公路、客运网络建设的任务还相当繁重,未通油路的行政村仍占50%以上,且资金筹措较难;运输市场集约化、规模化程度相对较低,且运力结构不尽合理、服务水平不高。面对全省乃至全国交通大发展、快发展的环境和趋势,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快全市农村公路、客运网络建设步伐,以加速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建设目标 到2010年: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完成路基改造和新建黑色路面2400公里,配套桥梁40000延米,754个建制村通油路,实现村村通油路;全市农村道路客运建设形成以高速公路、国省干线为动脉,以改建和新建的5个二级以上客运站为依托,以新建22个等级客运站为辐射的客运网络,实现村村通班车。 二、主要任务 农村公路、客运网络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一)农村公路网建设 1、明确责任主体。市、县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负总责。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工作,解决农村公路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县级人民政府为农村公路建设的项目法人,并负责做好公路建设中的组织协调、调度指挥、制定政策、筹集资金等相关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负责占地拆迁、涵洞修建、路基改造以及村屯路的治理。市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分别负责制定年度计划、实施细则、管理办法、技术标准、设计批复、资质审核以及工程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