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重大项目建设和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许政[2006]43号
【发布日期】 2006-03-09
【实施日期】 2006-03-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重大项目建设和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是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实现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层次提升的重要途径,是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推进农业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保证。现就促进重大项目建设和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促进重大项目建设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总体要求和原则
  (一)促进重大项目建设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当前,我市经济发展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全市工业发展相对缓慢,市级工业发展后劲不足,产业层次较低,高新技术企业少等。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重大项目数量较少,尤其是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工业项目数量少,招商引资规模较小。为此,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积极谋划,以促进重大项目建设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为着力点,不断强化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产业支撑,增强发展的后劲。
  (二)促进重大项目建设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总体要求是:以加快发展、科学发展为主题,牢牢抓住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我省加快中原城市群发展等重大机遇,坚持以产业为载体、园区为平台、企业为主体、自主创新为关键、扩大开放为动力、效能提升为保障,促进重大项目建设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升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扩大总量,提升质量,努力把我市建成重要的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特色产业基地。
  (三)促进重大项目建设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原则是:坚持发挥优势,促进重大项目和资金向优势产业聚集;坚持集约发展,引导重大项目和资金向产业集聚区布局;坚持政府支持,鼓励企业加强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坚持科技带动,通过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坚持扩大开放,增强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的动力;坚持效能提升,优化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环境。

二、以优势产业为载体,促进重大项目建设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四)加快“136”工业体系重大项目建设。坚持规划引导的原则,下发“136”工业体系项目规划,争取已开工项目尽早竣工投产,促使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早日开工,推动前期项目逐批实施。制定《关于加快“136”工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加快 “136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