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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5年度纠风工作先进单位和市级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的通报
【字体:
【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乌政办[2006]41
【发布日期】 2006-03-09
【实施日期】 2006-03-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乌鲁木齐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5年度纠风工作先进单位和市级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的通报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县级事业单位:
  2005年,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大力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活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表现突出的纠风工作先进单位和行风建设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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