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市属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试行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萍乡市市属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试行方案》已经2006年2月15日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萍乡市市属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试行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妥善解决市属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困难企业和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5]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试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要求,围绕完善社会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