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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意见》和《2006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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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海渔[2006]4号
【发布日期】 2006-03-09
【实施日期】 2006-03-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意见》和《2006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渔业主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农业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局制定了《江苏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意见》和《2006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在实施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渔业处联系。联系人:夏宇,联系电话(传真):025-83581231。
 
二○○六年三月九日
 
江苏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意见

  “十一五”期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现代渔业的要求,切实加强生产源头监管,全力打造优质品牌,用质量安全和绿色生态的理念狠抓“生产准入、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各环节建设,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为推动渔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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