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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福建亚太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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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闽价[2006]服76号
【发布日期】 2006-03-03
【实施日期】 2006-03-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福建亚太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闽价[2006]服76号



福建亚太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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