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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2006年2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立项督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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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06〕30号  
【发布日期】 2006-03-10
【实施日期】 2006-03-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2006年2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立项督办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2006年2月15日,林国强市长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06年南宁市人民政府继续安排2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这20件实事项目已经市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审议通过,为了确保所有项目的顺利推进并圆满完成,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将对所有项目进行立项跟踪督办。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抓住关键,全力推进,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并在每月28日前将落实情况(包括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建议等)书面报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现将项目建设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间通知如下:
  一、实施城市内涝整治工程(改造明秀、沙井、植物等泵站;朝阳溪清淤),完成部分道路排水渠与泵站改造建设、内河清淤工程
  项目责任领导:陈瑞贤
  项目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市政局
  项目责任人:唐本开、高新
  项目完成时间:2006年12月28日
  二、建设经济适用房100万平方米,竣工80万平方米
  项目责任领导:陈瑞贤
  项目责任单位:市房改办,市建委、规划局、国土局,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政府
  项目责任人:周井光、唐本开、黄善武、阮兆丰、刘为民、黄建宁、黄润斌、黄丽娟
  项目完成时间:2006年12月28日
  三、完成邕宁区、良庆区30条小街小巷改造
  项目责任领导:陈瑞贤
  项目责任单位:市市政局,邕宁区、良庆区政府
  项目责任人:高新、黄宁、陈世平
  项目完成时间:2006年12月28日
  四、为生活困难的城乡肺结核患者免费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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