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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防灾应急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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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广府办函〔2006〕52号
【发布日期】 2006-03-10
【实施日期】 2006-03-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防灾应急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日我市将有一次灾害性天气过程。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努力将可能造成的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中伟省长、永祥副省长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长侍俊的批示,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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