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造林绿化全面推进城乡生态建设的通知 珠府办〔2006〕15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春季造林绿化工作,加快推进城乡生态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宣传工作,增强全民绿化意识和植树造林的积极性 各级政府和林业、农业、建设、城管、国土、交通、水务等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国土绿化的职责,紧紧围绕“创建和谐城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加义务植树活动。要组织开展一些有规模、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地开展宣传工作,做到广播有声、报刊有文章、社会宣传有活动。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发动,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动员起来,自觉地投身到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中去,在全社会树立起“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良好绿色文明新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