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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委关于加强当前水稻种子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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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06]47号   
【发布日期】 2006-03-10
【实施日期】 2006-03-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农委关于加强当前水稻种子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
沪农委[2006]47号


 
各区县农委、农工商(集团)公司: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重要阶段。抓好水稻优质良种供应,对稳定今年水稻种植面积,提高单产具有重要意义。据初步调查,目前部分区(县)尚存在一定数量的种子缺口和部分种子含水量偏高、发芽率偏低等问题。同时,由于部分区县种子现金补贴改为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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