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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工业集中区规划管理的意见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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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2006〕文60号
【发布日期】
2006-03-10
【实施日期】
2006-03-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工业集中区规划管理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大力实施“工业立市”战略,推进工业化进程,加快城镇化步伐,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中心城市建设,结合我市工业集中区建设现状和发展条件,就加强工业集中区的规划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加强工业集中区的规划管理,是我市实施“工业立市”和落实项目带动战略的重要举措。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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