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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6年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调控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豫发改价管[2006]262号
【发布日期】 2006-03-10
【实施日期】 2006-03-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6年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调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市(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局: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各地做好2006年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调控工作,保证化肥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促进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保护农民利益。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调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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