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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阳新区村民住户初始登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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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办发〔2006〕30号
【发布日期】 2006-03-10
【实施日期】 2006-03-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阳新区村民住户初始登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6〕30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金阳新区村民住户初始登记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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