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诺水河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府有关部门: 现将新修订的《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予参照,并配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二○○六年三月十日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理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秩序,规范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促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制度 (一)学习时间。办公室每月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两次,每次半天,每次不少于3小时,每月不少于6小时。办公室干部职工原则上每天自学不少于1小时,每月不少于30小时。办公室力争3年内组织每名干部职工参加各级各类培训不少于一次。 (二)学习内容。一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市场经济等理论知识;二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三是上级有关文件和领导的重要讲话;四是时事政治;五是业务知识及相关的科学文化知识;六是工作方法和工作艺术;七是电子政务知识等。 (三)学习方式。坚持集中学习和业余自学相结合,请领导、专家、学者进机关讲授与走出去参观考察学习相结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学习与挤出时间参加学历教育深造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学习方式,提高学习实效,满足新形势新任务对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新要求。 (四)学习要求。一是办公室集中学习不得随意缺席(每无故缺席一次给予20元经济处罚),集中学习时,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接打电话,不得看与组织学习内容无关的书刊资料,并认真做好学习记录。二是自学要有学习计划、学习书目、学习笔记、学习心得体会,办公室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评比。三是学习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通过学习,真正使办公室干部职工政治素质、文化修养、业务技能、纪律要求、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有明显提高,努力争创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文秘人员每年至少有2篇理论文章或调研文章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文章在县级刊物发表。办公室其他人员每年至少有3篇以上心得体会,有3000字以上的读书笔记,并有3条以上被县人民政府或办公室采纳的合理化建议。 二、会议制度 (一)主任办公会议。主任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主要研究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讨论决定办公室的各项工作,研究人事问题,审批大额资金支出,听取股室(含代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作出有关决定,决定其他重要问题。主任办公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副主任、党支部书记、纪检组长、县目督办驻县政府办公室的副主任参加,根据需要有关股室、代管部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会议由主持人指定人员记录,会议决定事项由办公室主任决定是否印发会议纪要。 (二)股室负责人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主要传达主任办公会议精神,了解股室工作进度,互通工作情况,安排、布置阶段性工作任务。会议由主任或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并主持,股长、副股长、代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一般由秘书股落实专人记录。 (三)干部职工会议。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主要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重要部署和主任办公会议精神,通报有关情况,安排、总结有关工作,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等。干部职工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并主持,办公室(含代管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由秘书股明确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召开前一般应先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有关事项作出决定。 (四)专题工作会议。专题工作会议根据需要适时召开,主要听取专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并部署专项工作。会议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副主任请示主任同意后召集并主持,办公室相关文秘、后勤、机要工作人员参加,办公室主任根据需要出席。 (五)股室会议。办公室各股室根据需要可请示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同意后召开会议,主要通报工作情况,安排股室相关工作,对股室管理和股室人员提出相关要求。会议由股长或副股长召集并主持,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根据情况出席。 三、工作纪律 (一)上下班。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要坚持按规定上下班,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外出办事或下乡必须告知分管主任,否则,视为旷工。严禁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等。 (二)请销假。办公室干部职工因病、因事不能上班或不能按时上班,必须请假。请假半天由所在股室负责人审批,请假两天以内由分管该股室的副主任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由主任审批;跟线秘书向办公室请假的同时,必须向所联系的县政府领导报告;办公室副主任请假2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批准,请假3天以上,需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由常务副县长或县长批准;办公室主任因事因病或外出必须事前向常务副县长或县长请假。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准事后请假或带假,否则,作旷工处理。假满后要主动销假。请销假情况由值班秘书做好记载,一月一汇总,一月一通报,作为年终评比和奖惩的依据。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安排。在坚持岗位责任制的前提下,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可以临时调整或安排办公室工作人员完成临时性、突击性的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搪塞或拒绝,否则,轻者批评教育,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四)请示报告。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带头讲规矩、守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越权处理公务。 (五)集体加班。突击完成公文办理、公文装订、会场布置、来客接待、重大活动筹备工作任务等需要集体加班时,全体文秘人员、后勤人员都应积极参与,办公室领导、股室负责人有安排而不参与的,从严追究责任。 (六)其他纪律。认真执行廉政规定,不准收受现金和有价证券,不准违规经商办企业。严格财经纪律,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过量。严禁办公室干部职工到部门、基层、企业报销任何费用,搞吃、拿、卡、要,或以县人民领导的名义为个人、家属、子女及其亲友谋取私利。严禁办公室干部职工搞赌博。否则,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办公室干部职工要互相团结,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严禁搞小团体,严禁阳奉阴违,不准在任何场所议论领导。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对待群众要态度友善,主动关心,对待基层干部要主动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四、请示报告制度 (一)坚持分层次管理和分级负责,工作到位不缺位、不越位,股室成员对股室负责人负责,股室负责人对分管副主任负责,副主任对主任负责,共同对集体负责。 (二)按照分工职责和管理层次逐级请示、报告工作,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越级请示问题、报告情况。请示问题应提出处理建议,答复问题应认真负责。领导有明确具体的答复意见后,请示人应认真办理,不能再反复请示或越级请示。越级请示、报告造成的工作混乱,或答复问题不当造成的工作失误,都要承担责任。 (三)文秘人员接到县人民政府领导直接交办的任务,应积极完成或告知有关股室完成,同时应报告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完成任务后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办理结果。需要共同完成的任务,主要承办人、责任人应主动告知相关人员,文秘人员之间、股室之间、领导之间要加强配合。 (四)文秘人员随县人民政府领导外出,要及时向主任和分管文秘的副主任报告县人民政府领导的公务活动,保证县人民政府领导随时与办公室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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