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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通府办发〔2006〕13号
【发布日期】 2006-03-10
【实施日期】 2006-03-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诺水河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府有关部门:
  2006年,是我县实施中日政府合作项目“中国农村社会养老制度创新与规范管理”试点工作的关键年。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试点工作的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06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明确目标任务
  根据试点项目对农民参保率的要求,2006年各乡镇新增入保人数必须达到本乡镇上年度农业人口的1%(各乡镇任务见附表)。各乡镇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将任务分解下达到村社和农户,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年终,县委、县政府将对农保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记入综合目标考核分值。
  二、广泛宣传发动
  各地要组织基层干部、农保业务人员进村入户向农民宣讲政策,聘请已到期领取户、参保户、村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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