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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紧急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遵府办发〔2006〕33号
【发布日期】 2006-03-10
【实施日期】 2006-03-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紧急通知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6〕33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 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通知》(黔府办发电(2006)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的发生。
 
二00六年三月十日
 
  附: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通知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省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2005年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双降的目标。但是,进入今年2月,我省连续发生两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使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凸显严竣。2月20日下午下午17时50分,铜仁汽车运输总公司的一辆大客车在思南驶往广东中山途中,因驾驶员违法超车导致车辆驶离公路,翻下高29米的山坡,造成10人死亡,36人受伤;2月24凌晨6时21分,四川泸州市川泸运业有限公司的一辆大客车从广东中山驶往四川泸州的途中,由于驾驶员行为失当,导致车辆撞坏波型护栏驶出公路右侧,翻下高32米的山坡,造成23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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