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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晋城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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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晋城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晋市政办[2006]20号
【发布日期】 2006-03-10
【实施日期】 2006-03-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晋城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制定的《关于金融支持晋城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对促进全市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予转发,请你们加强协调配合,大力支持金融部门的工作,努力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三月十日

 

关于金融支持晋城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关键之年。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晋城建成经济发达、人民富裕、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新兴现代化城市,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结合晋城市“十一五”规划和晋城经济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此指导意见。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自加压力,增强金融支持晋城经济发展的自觉性和责任心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支持晋城经济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助推作用,是全市金融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辖区金融业发展的前提。“十五”时期是我市综合实力提升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人均生产总值、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多项经济指标位居山西省前列,特色农业初见成效,一批优势企业迅速崛起,工业优化升级步伐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效果显著。可以说,晋城经济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各金融机构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晋城经济崛起重要性认识,确立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理念。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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