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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整治非法砖瓦窑工作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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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06〕48号
【发布日期】
2006-03-10
【实施日期】
2006-03-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整治非法砖瓦窑工作的通知
去年以来,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省市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高陵县非法砖瓦窑破坏耕地问题进行了调查,责成高陵县政府采取坚决措施,对存在的非法砖瓦窑进行了集中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类似非法砖瓦窑问题,在我市其它区县也不同程度的存在。市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利用半年时间,在全市开展整治非法砖瓦窑专项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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