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家(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建设的意见 一、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信部规(2005)220号文件精神,为加快国家(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建设步伐,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国家(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主区设在新乡市牧野轻工业园区。同时,成立国家(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主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书记由牧野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王玉民同志担任(兼),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牧野区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刘海洲同志担任(兼)。管理委员会班子的其他人员配备授权牧野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