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2006年工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龙政综〔2006〕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龙岩市2006年工业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十日 龙岩市2006年工业工作意见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业工作,对“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全省工业发展座谈会、全省经贸工作会议、全市工作会议、全市工业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今年工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工作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新型工业化要求,大力推进项目战略,调整优化结构,狠抓重点产业,推进三项创新,转变增长方式,开拓产品市场,强化运行协调,确保持续增长,进一步壮大工业经济总量,提升工业经济综合竞争力,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确保开局之年工业生产“开门红”。 二、主要预期目标 根据“十一五”末全市工业总产值达1000亿元和今年GDP增长11%的要求,确定今年工业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部工业产值完成467.8亿元,比增18%,净增产值81.2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产值368.7亿元,比增23%,净增74.8亿元,规模以下工业产值99.1亿元,比增5%,净增6.4亿元。全市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保持在200%以上,盈利总额增长10%,亏损企业亏损额减少10%。规模以上工业万元产值能耗比上年下降5%。 三、重点工作措施 1、扎实推进项目带动战略,促进更多项目顺利实施和建成投产。 抓好重点项目。一是抓好173项重点新增长点项目。实行领导挂钩责任制,建立项目分析协调会制度,加强生产要素协调,着力解决项目实施、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173个新增长点项目实现新增产值55亿元。各县(市、区)要跟踪督促一批重点新增长点项目,落实相关措施,实现增长目标。二是力促一批重点项目投产达产。对去年的投产项目要加强跟踪服务,保证生产要素需求,确保尽快达产达标。对列入 |